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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系列问答丨驾驶电瓶车请注意这些事儿

发布时间: 2024-02-06 来源:行业新闻

  (记者 魏伟)《河北省电瓶车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针对市民关心关注的电瓶车驾驶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电瓶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答:不需要取得驾驶证。不强制民众必须为电瓶车购买保险。《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鼓励电瓶车所有人投保电瓶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

  答:电瓶车属于非机动车,因此通行时应当遵守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则,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答:《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允许超出15公里。

  答:《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成年人驾驶电瓶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的方法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瓶车不得搭载人员。

  答:考虑到电瓶车速度较快,载人后整体质量更大,交通危险程度更高,因此有必要对载人作出限制性规定。从外省立法情况去看,2018年以来,除河北外省级层面共有贵州、浙江、江苏、湖南、海南5个省,西藏1个自治区,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共8个地方进行立法,除上海外,其余7个地方均限载一人,同时在被搭载人员年龄限制方面,北京、贵州、浙江限载12周岁以下人员,江苏限载16周岁以下人员。考虑到电瓶车是群众主要出行工具之一,有利于缓解道路拥堵压力,关于载人的规定应当更加便民利民。据此,我省规定成年人驾驶电瓶车只能搭载一人,且不限制被搭载人员年龄。

  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目前,专对于电瓶车的固定座椅还没有国家统一标准。为此,《电瓶车管理条例》专门强调座椅一定要具有“固定”的条件,而且应当设有“保护的方法”,以此来弥补当前国家标准的不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行车、电瓶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采取加强固定措施,防止发生物品散落、飘洒,载物的高度、宽度、长度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五)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专供机动车通行的立交桥或者其他机动车专用道路、电瓶车限行区域;

  对于电瓶车驾驶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除了行政处罚,《电瓶车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哪些管理措施?

  答:《电瓶车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瓶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口头警告。